不治之症的意思
医治不好的病。也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。
不治之症成语出处
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十:“太医诊了诊脉,说道:‘……此乃不治之症。’”
不治之症成语例句
假使她们真“知道立国数千年的大中华民国”的国民,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,那可真是没有面子了。
繁体写法:
不治之癥
注音:
ㄅㄨˋ ㄓㄧˋ ㄓㄧ ㄓㄥˋ
不治之症的近义词:
- 不可救药 病重到已无法用药医治,比喻人或事物坏到无法挽救的地步惜其乱势已成,不可救药。《宋史·
不治之症的反义词:
- 药到病除 药一服下病就好了。形容用药效果非常好。
成语语法:
偏正式;作宾语;表示治不好的绝症
成语故事:
刘德夫妻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务镇人,在运河边开了个小酒店,老两口六十多岁了,膝下无子。一日,寒天大雪,一个叫方勇的老军士带着十二岁的儿子方申回山东老家,来店里躲避风雪。刘公不嫌弃他们穷,用酒肉款待他们,还挽留他们过夜,说:“四海之内都是兄弟。”方勇受了风寒,半夜发作起来。刘公夫妇又是端汤、又是加被。一早刘公冒雪请来医生。此时方勇已是不醒人世,医生诊了脉,说:“这叫‘双感伤寒’,是不治之症,只有七日了。”刘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,全力照料方勇。几天后方勇死了,刘公夫妇将方勇葬在自家祖坟里,将无依无靠的方申收为义子,改名刘方。刘方辛勤帮家、奉侍义父母,家业渐渐兴隆。大家都说这是阴德报应。
几年后,义父母患病,刘方衣不解带服侍。义父母相继亡故,刘方将他们葬了,又回山东迁来将自己母亲的墓,两家合葬在一处,自己守着酒店安心过活。
“不治之症”指绝症或无法解决的问题。
(出自明•冯梦龙《醒世恒言•卷十》)
常用程度:
常用成语
感情*色彩:
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
偏正式成语
产生年代:
古代成语
英语翻译:
incurable disease
俄语翻译:
неизлечимая болéзнь
日语翻译:
不治(ふち)の病(やまい)
其他翻译:
<法>maladie incurable <maladie inguérissable>
成语谜语:
最难治的病
歇后语:
**风爆了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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